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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NZ、RNZ要求有权参与谷歌、Facebook的集体谈判



TVNZ和RNZ支持媒体联合起来与谷歌和Facebook进行谈判的权利,并表示他们不应该被排除在此类谈判之外。

TVNZ和RNZ表示,它们应该被允许加入其他媒体企业的行列,获得与Facebook和谷歌就其内容支付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

上个月,新闻出版商协会(NPA)向商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申请,希望新西兰拥有的媒体机构能够在未来与美国两家数字巨头的任何谈判中充当谈判的绊脚石。

但该申请不包括国有媒体机构,包括新西兰电视广播公司(TVNZ)和新西兰国家广播公司(RNZ),以及电视频道3的所有者发现频道(Discovery),因为它是海外所有。

TVNZ和RNZ表示,他们支持媒体与谷歌和Facebook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但他们也应受到《商业法案》(Commerce Act)所要求的豁免。

RNZ首席执行官保罗·汤普森(Paul Thompson)告诉委员会,允许新闻媒体与数字平台进行集体谈判是有好处的。

他还呼吁“一种‘广泛的教会’方式,让新西兰所有认可的新闻媒体都可以加入这个集体,或者,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加入另一个集体”。



尽管已经错过了提交提案的最后期限,但Facebook似乎确实希望对这项提案有发言权,从而在未来与Facebook和谷歌的谈判中加强媒体的影响力。

Discovery的律师事务所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表示,“没有充分理由”将这家电视公司排除在NPA的申请范围之外。

据信,Facebook和谷歌尚未就NPA及其成员(包括Stuff和NZME)所期待的谈判类型达成一致,据悉这是对他们通过在线平台分享的工作价值的广泛补偿。

相反,这些媒体机构似乎认为政府会鼓励或迫使谷歌和Facebook坐到谈判桌前,并积极采取行动,阻止谷歌和Facebook在谈判中使用“分而治之”的策略。

当初,商务委员会规定,警察厅的申请截止日期为上周三,交叉申请截止日期为本周三。

没有迹象表明Facebook或谷歌在上周三的截止日期前提交了申请,但一名发言人表示,一些各方已被延长了回应警察厅提议的截止日期。

谷歌表示,它对NPA的申请不予置评,但Facebook的一位发言人表示,它相信自己仍有发言权。

委员会发言人表示,《行动计划》及其他已提交意见书的机构,将有更多机会就在原定12月1日截止日期后获接纳的意见书,提供交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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